(2008/3/7)
市直机关各单位妇女组织:
2008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来临。为庆祝这一节日的到来,丰富机关妇女的节日文化生活,展示机关妇女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市直机关妇女委员会决定在节日期间举办以“奥运与我同行”为主题的市直机关第三届女子气排球比赛。为使比赛取得圆满成功,现将比赛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队要求,凡党组织关系直属机关工委的市直机关单位的妇女组织均可组队报名参赛,每个单位只限组一个参赛队,队员必须是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发现有参赛队聘请
其他人员参赛,即取消本队比赛资格。
二、参赛队可设领队一人,领队可由队员兼任。比赛上场队员均为5人,另可设后补队员2-3人,但不能超过3人。
三、比赛不分年龄组,具体设奖根据报名队数确定。
四、根据活动需要,每参赛队收取100元活动经费。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比赛时间将于3月21、22日进行,比赛地点:桂林市第二体育馆。
六、各单位组队后,请及时将参赛队员名单于3月7日前书面报市直机关妇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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